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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结算业务是指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的集团成员单位,在商品购销、劳务供应、资金调拨等经济往来中通过财务公司以转帐方式办理的资金收付行为。办理结算遵循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帐,存取自由;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法定利率,为客户保密的原则。
适用对象:
一、根据《中航集团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中航集团全资子公司、控股或有控股权的子公司;
二、集团成员单位为中航集团母公司,母公司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单独或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
业务功能:
◆ 同城、异地的成员单位资金存入财务公司。
◆ 同城、异地的成员单位可自行支付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可实现各级法人之间的资金结算。
◆ 成员单位能随时查询本单位存入资金的余额及收支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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