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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价证券投资业务
有价证券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投向于股票、债券等各种有价证券,进行有价证券的买卖,从而获取收益的一种投资行为。
股票是指股份公司发给投资者用以证明其在公司的股东权利和投资入股份额、并据以获得股利收入的有价证券。股票的持有人就是股东,在法律上拥有股份公司的一部分所有权,享有一定的经营管理上的权利与义务,同时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
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想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券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
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
二、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是指在证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活动中提供咨询的服务性业务。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可以在集团或成员企业重组改制中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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